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2年09月20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处):
  为做好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我处已于8月14日在校园网通知栏发布了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强调有关重要事项
  (1)原来已注册成会员的的老师,可以用自己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请务必修改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书中的个人信息将从注册信息中导入);未注册的新老师必须首先注册成为会员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2)填写项目经费时,请把“管理费”与“激励费”的经费额都填写为“申请经费的5%”。
  (3)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与非主要成员两类,其中主要成员必须都注册成为会员;非主要成员是指省外或境外人员、在读研究生以及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的人员。
  2、时间安排:
  请拟申请老师务必于10月2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书工作;11月13日前,申请人应将网上填报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的申请书全文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项目组成员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其中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自己留存一份,并下载有“审核通过”水印的签字盖章空白页,经签字盖章后,将此页扫描件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网上上传。
  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部处)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并对本部门申请的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后将汇总表(请见附件)报送科研处。有关申报事宜,联系人:李新荣,电话:88341290。


相关附件:
·2013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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