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2021年08月09日 08:57  点击:[]

各学院(部、处):

   为有序做好实验室建设和梯度培育工作,根据《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科〔2020〕19号),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http://kjj.sx.gov.cn/art/2021/8/5/art_1229333258_3878002.html):

一、申报原则

   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明确领域(学科)方向,择优遴选支持”原则,围绕我市“双十双百”集群制造培育重点产业领域,参照省级重点实验室规格择优建设一批绍兴市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市重点实验室需明确研究方向,近期、中期、远期目标清晰,符合《绍兴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相关申报条件。优先支持研发强度大,尤其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支持力度大的实验室;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入网(“浙江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网址:http://dxyq.zjsti.kjt.zj.gov.cn)、物联网设备安装及开放共享情况良好的实验室。2020年已列入市级培育的重点实验室,可申请由培育转认定。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在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ypt.kjj.sx.gov.cn)使用省政务网账号登录后完成在线填报;如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在省政务网进行注册(注册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二)申报要求。2021年度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实行严格的科研诚信管理,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在申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绍兴市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绍兴市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三)审核推荐。各建设依托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组织推荐,对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格式见附件,签字盖章后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四)截止时间。本次市重点实验室在线申报的截止时间为9月5日18点,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区、县(市)科技局在线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9月10日18点。学校需要安排专家对各重点实验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提前至8月27日18点。

四、联系方式

 (一)网上注册与技术咨询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0571-88808880

 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0571-87054113

 (二)业务咨询

 科学技术处:杨震,88348923/68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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