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9273.htm),请有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提前于2020.12.31前使用有关项目结余经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学校按要求办理结余经费回收手续。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 附件 绍兴文理学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docx
上一条:关于转发《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专利转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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