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2年08月14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处): 为做好2013年省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须首先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www.zjnsf.gov.cn/login.aspx?ReturnUrl=%2fb%2fhome.aspx)注册帐号成为会员,并经过学校认定为正式会员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帐号的老会员请务必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根据注册帐号信息进行用户登陆。 二.请申请者进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阅、下载《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或见本通知附件),并据此进行申请书填写工作。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分为“主要成员”和“非主要成员”两类。“主要成员”指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正式在编或聘用且每年在浙江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并已成为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会员的人员。“非主要成员”指境外省外人员、省内非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人员、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符合会员申请资格人员。各依托单位符合会员资格的人员不得以“非主要成员”参与申报。 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以及省外、境外科研人员不得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当年只能申请一个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3.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申请人填写“主要成员”信息时,须输入各主要成员的“申请验证码”、身份证号码。各会员的申请验证码当年只能使用二次,请各位会员注意保管好本人的“申请验证码”。 4.如果申请人已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必须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请主持新项目。 5.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前,请谨慎考虑与其他类科技计划项目可能产生的冲突。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规定,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在省级科技计划(含自然科学基金)中重复或分别申报项目,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6.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将网上填报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的申请书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经项目组成员签字、所在单位盖章后,予以留存,并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须同时上传签章后的《浙江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推荐表》扫描件。 如果申请获得资助,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间内将上述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与项目计划书一式二份提交给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由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并集中报送至省自然科学基金办;申请人提交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纸质申请书时须附签字盖章后的纸质推荐表一份。 五.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8日。 为进一步提高申请质量、促进公平有序竞争、保障科学基金工作的可持续发展,201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实行限额申请,各依托单位年度申请项目额度为各单位前三年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数)的平均值乘以系数5.5。请各学院(部、处)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提高申报项目质量,如有不详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李新荣,电话:8834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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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省市县联合科技经费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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