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5月29日 00:00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处):
  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14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数量和资助额度
  经国家语委各部门和相关专家推荐、国家语委科研办组织遴选,并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14年度国家语委重大科研项目共6项,重点科研项目共5项,一般科研项目共7项。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3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8-15万,一般项目资助5-8万。
  二、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二)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人必须是法人担保的相关研究机构的正高级研究人员。鉴于研究领域的特殊性,《国家通用盲文等级标准研制》项目申报的职称条件为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三、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通过网络申报,在国家语委科研网“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并填写项目申请后,生成《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并用A4纸打印7份。申请书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请书的一致性。重大项目申请通过网络初评后,课题组需等候通知到京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放弃。
  (二)项目名称即为研究题目,申请人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和缩小研究范围。
  (三)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在研项目的研究者申报本年度项目。
  (四)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3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撤项,并追究申请人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五)项目管理遵照《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版)》执行。本年度项目要求3年内完成。项目延期或调整人员等重要事项须经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六)材料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1日,申报者须在此日期前将纸质《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7份报送至科研处(行政南楼305室)。
联系人:周桂华,联系电话:88341290(校内电话:75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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