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计划书填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1月15日 10:03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处)

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已经公布,请有关项目负责人(附件1)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做好项目计划书的填报工作(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515&postId=1328751490780626944https://zjnsf.kjt.zj.gov.cn/insiis7/api/site/v1/post/detail?categoryId=2018515&postId=132877111162988134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任务书网上递交

项目负责人按照申请书的内容填写、审核任务书,不得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变更。项目负责人填报完成并检查无误后,网上递交依托单位审核。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管理(包括省级财政拨款经费、联合方出资经费)依照省财政关于科技项目的有关经费管理要求执行,无省级财政拨款(补助)关系等单位承诺的自筹经费参照执行。其中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无需填写经费预算;未实行经费使用“包干制”项目,后续如有按照经费使用“包干制”执行的要求,则按新规执行。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伦理监管的通知》(浙科发监〔202331号),凡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签订科技伦理承诺书,相关项目负责人须下载《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附件2),打印签字扫描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与任务书一并提交;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须下载《省级计划项目科技伦理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附件3),打印盖章扫描后在系统中以附件形式上传后一并上报。

项目负责人请登录省自然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于2025215前网上填报提交项目计划任务书。各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负责人网上递交的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并通过网络统一上报至省基金办。

2、任务书网上扫描上传与报送任务书(含申请书)纸质件

  项目负责人于2025225下载经省基金办审批同意后带“审核通过”水印的任务书、申请书并彩色双面打印(各一式二份),确认签字报送学校审核盖章后由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各存档纸质件一份。项目负责人2025310日前将审核盖章后的任务书扫描上传至基金系统。

  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13625853812

 2025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自筹经费项目)计划书填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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