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到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26日 11:20  点击:[]

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工作安排,到期省公益研究项目委托依托单位组织专家验收,为做好我校2023年到期省公益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择验收专家:在省基金办提供的相应项目专家名单(见附件 )中,选择4位学科专家与1位财务专家组成项目验收专家组。注意:同一组的待验收项目,既可以分别选择不同专家,也可协商后选择相同专家,项目负责人及时把选择专家名单报科技处备案。

  2、确定验收形式:(1)现场会议;(2)视频会议。(验收意见页面中,必须有验收专家现场签字或者电子签名),同一组的待验收项目验收会既可分别召开也可同时召开。

  3、项目验收流程:(1)省公益验收项目负责人(见附件 )选择项目验收4位学科专家与1位财务专家,报科技处认可备案;注意:选择验收学科专家时,一个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中,除了可以选择浙江大学的不同二级学院的2位学科专家外,其他高校(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择相应1位学科专家。(2)项目负责人准备好项目验收汇报PPT(一般不超过30分钟);草拟项目验收意见初稿、验收专家人员名单信息表;验收项目电子材料(见附件)提前发专家审阅;提前准备并发放验收专家劳务费。(3)项目负责人与有关专家协商确定验收时间、验收方式后告诉科技处;(4)学校科技处组织召开项目验收现场会议(或者网络视频会议),如果采用网络视频会议验收,项目负责人还要做好视频验收会过程的录像保存工作。

  特别提醒:如果项目负责人打算申请新的省基础公益项目,那么必须于2024年415日前完成验收;否则可以于2024年6月中旬前完成验收。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13625853812
 2023年到期省公益项目验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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