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部(处):
根据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绍兴市基础公益类计划项目的通知》(绍市科〔2023〕13号),开展2023年绍兴市基础公益类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1.基础研究。在自然科学、工程科学等领域自由探索,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
2.公益研究。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突出农业双强、医疗卫生、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开展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应用前景的技术研究。
二、支持额度
市科技局根据评审情况择优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25%,支持经费一般在10 万元(含)以内,最高不超过20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一般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我校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三、申报要求
1、项目实行限额推荐,我校分配推荐名额为25项,其中基础研究类不少于10项。各二级单位原则上申报数不超过4项,在限额范围内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排序后择优推荐,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4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及以下在编人员,无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经历。
3.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基础研究、农业、医药等领域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4、项目负责人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无账号的联系科技处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报告、承诺书等附件材料。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格式可通过绍兴市科技局门户网站下载。
5、项目负责人应在2022年5月1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各二级单位应在2022年5月12日前提供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含word格式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
6、联系人:科学技术处王奇峰,8834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