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经教师个人申报,科学技术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审核,“一种含有聚唾液酸基团的双重响应前药及其合成方法和其在药物制剂中的应用”专利拟转让,内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天(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何菲。联系电话:88341272,新行政楼西329。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拟申报2023年度云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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