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做好2018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下设自然科学基金和公益技术研究两个二级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中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以及战略性前沿技术研究,公益技术研究主要支持公共性、非营利性、具有明确应用方向与前景的技术开发及成果的推广应用。
本次申请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型分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杰青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一般项目、青山湖科技城联合基金项目、省药学会联合基金项目、学术交流项目。2018年度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财政预算与2017年度基本持平。
公益技术研究项目受理领域为:工业、农村农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
二、申报流程
申请者须首先登陆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www.zjnsf.gov.cn(或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www.zjsti.gov.cn)网络信息系统注册帐号成为会员,并经过学校认定为正式会员后,才能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帐号的老会员请务必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根据注册帐号信息进行用户登陆,并查阅下载《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见链接http://www.zjnsf.gov.cn/h/01/news_view.aspx?appid=GUDA9E413FECC39C9BE823D33AF8749855D)或见本通知附件),根据通知要求进行项目申请工作。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
2.申请人应当是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并且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各高校附属医院应选择通过其上级依托单位或作为独立依托单位之一申报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3.项目组全体成员在提交申请前须知情同意。申报期间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网络信息系统将为每位会员提供“申请验证码”(详见操作指南),用来验证是否同意参加相关申请。
4.因违反省科技计划相关管理规定被暂停或取消申报资格的,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5.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当年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2项。
6.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注:以依托单位统一上报到省基金办的年度申请项目清单为准,不含学术交流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将被暂停2018年度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7.2015年1月1日至申请提交日期间已获得其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以及与省基金申请项目研究内容的主要区别。
8.作为项目负责人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成员不超过2项(上述限项不包括省属科研院所扶持专项资金人才类、载体类项目,以及分析测试、实验动物项目),若项目实施期至2017年12月31日前,且项目负责人能够按期验收,则可以提前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如通过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评审但又不能按时能结题,将撤消资助资格,并给予信用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申请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并责成依托单位全额退回项目经费。如提前申请则视为确认上述承诺。若项目实施期到2018年及以后结题,则不能申请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
9.在第二轮评审组评审开始前,如通过省外同行专家评审公益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确认获得了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其申请的省基础公益项目将不再进入下一轮评审。
10.各类项目申请人需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参见相应的项目申请指南(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与材料
1.网上申报:5月15日(因限额申报,学校要评审网上申报提前)
2.书面申报:6月5日(A4纸双面打印提交申请书全文一式二份)。
由于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考虑到2018年度省基础公益计划项目申请实行限额申报,请各学院(部、处)精心组织,并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后,将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及时报送科技处。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电话:88341290
2018年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申请通知与汇总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