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14日 15:11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处):
  2018年度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或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7/0101_75913.htm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动设计项目
   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省科技厅在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14个课题,其中工业领域32个、农业领域32个、社发领域46个、国际合作领域4个。各课题的申报指南(研究内容、实施目标和申报主体)详见附件3。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有关老师根据研究内容要求及申报项目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以我校为主持单位进行申报。
  2、申报要求和程序
  (1)应征主动设计项目的,应当对照本通知附件明确的项目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进行申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寻求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进行申报,并承担相应自筹经费。主动设计项目的实施期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技术成熟度、实现目标的难易程度科学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年。
   (2)对照主动设计项目主要研发内容和实施目标,有能力解决所列技术问题和实施目标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或产学研合作的联合体,在限定时间内报送各设区市科技局(委)和归口管理部门。由市科技局(委)和归口管理部门统筹各领域项目后择优推荐,切实做到好中选优,不搞平衡。
   (3)申报单位应为在我省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4)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3)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以及省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未结题验收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工作,不得申报2018年度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施期到2017年12月31日前的在研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但申请人须承诺在研项目在实施期内验收完毕,如逾期未验收的,将取消2018年度项目立项,并纳入科研信用不良数据库。
   (5)网络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做好项目的网络申报工作。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请有关老师从2017年4月20日开始项目网络申报工作。如果已经注册的用户老师,可以直接登录申报;如果未注册的新老师,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材料和时间
  (1)纸质材料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包括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书等相关申报材料)。
  (2)学校申报时间:2017年5月16日。
   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我校的省重点研究计划项目需要通过绍兴市科技局推荐申报,请拟申报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处,并按时进行申报工作。学校科技处联系电话:88341290,联系人:李新荣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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