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下午,绍兴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行政楼西321会议室召开。绍兴大学副校长、校科技伦理委员会主任胡云进,绍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何婷婷、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院长官莉莉等出席会议。会议由科学技术处副处长胡珂立主持。
会上,科学技术处处长寿建昕、副处长胡珂立,校伦理委员会秘书方剑分别介绍了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基本情况、基本构架及伦理审查流程。会议审议了绍兴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委员会委员名单,讨论了绍兴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委员会章程及审查办法。与会委员围绕委员组成、审查范围、程序分类、风险控制、档案管理和跟踪审查等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
在经验分享环节,绍兴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徐永根介绍了医院伦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实践经验,建议学校加强多层次伦理学习和委员会定期培训,不断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和伦理审查质量;官莉莉结合精神病专科医院伦理审查工作实践,分享了相关工作经验和心得,强调伦理审查要重视学科间交流,充分发挥多学科专家协同作用;何婷婷结合近年来生物样本和数据审查中的工作体会,建议加强伦理档案室建设,完善审查材料归档、过程记录、日常监督检查和持续改进机制,推动伦理审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胡云进在总结讲话中对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学校科技伦理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他强调,科技伦理是科研活动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学校推进高水平科研和负责任创新的重要保障。下一步,要严格按照学校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和科技伦理审查办法开展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程序、强化培训、加强监督,将科技伦理要求贯穿项目申报、研究实施、过程管理、成果产出和结题归档全过程,为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方向、组织架构和运行要求,对提升学校科技伦理审查能力、规范科研活动、保障研究参与者权益、促进科研诚信和负责任创新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