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规定,将对2017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财政资金进行回收工作。回收范围如下:
1.2017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8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7年度结题项目的结余财政资金。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于2020年12月中旬前抓紧依规使用项目财政拨入经费,2021年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要求收回有关项目财政结余经费。
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