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收回范围:
1.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7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3. 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于2019年12月20日前能够尽量依规使用项目财政拨入经费,2020年初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要求收回财政结余经费。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docx
附件2 绍兴文理学院2016年度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