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市《关于开展2019 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绍市教高〔2019〕63 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9年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的项目,应在全市高校同类学科专业领域中具有明显优势或特色,具有较好的科研、教学和实习实训基础,人才培养模式基本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教风良好、团结协作的教师队伍,社会整体评价较好。具有多渠道争取经费资助的能力。
近3年该学科、专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重点学科建设点: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发生严重师德师风和学术不端问题的。
二、 推荐名额
2019年度我校推荐重点学科名额3个。
三、 申报方式
1. 申报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应填写《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申报表》(附件2),并于9月5日之前将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五份交至科学技术处或人文社科处。
2. 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3个学科并推荐为市级重点学科。
四、其他
1.绍兴市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周期5年,并根据《绍兴市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获得相应的专项建设资金。
2.市教育局、学校将加强建设过程跟踪,适时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对于建设成效不明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对于申请撤销或停止招生的,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将撤销建设点。
五、联系人:科学技术处, 王奇峰752386,2829365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