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9〕35号),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提高利用效率,根据绍兴市科技局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根据绍兴文理学院3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清单(附件1),对本单位内价值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进行普查登记(附件2)。
2.请各学院将本单位已完成普查登记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jsti.gov.cn)进行相关信息填报,纳入全省开放共享管理。以后新增的科学仪器设备自完成安装验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信息填报。
3.学校科学技术处已在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将各二级学院设立为学校的下属院所,具体账号和密码请参见附件2。省级重点实验室为学校的下属载体,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请单独登记。
4.请各二级学院于
6月
28日
前完成相关登记工作,并将普查清单报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奇峰,8834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