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经教师申报,科技处审核,“一种有机氯农药污染土壤零价铁净化箱”等11个专利拟转让。内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天(3 月19 日 -4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张晓莺 联系电话:88341272,科技处303室。
专利转让(胡保卫).rar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0年农业科技领域重大战略需求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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