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经教师申报,科技处审核,“纯净水制造设备”专利拟转让。内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天( 1 月 25 日 - 2 月 8 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张晓莺 联系电话:88341272,科技处303室。
纯净水制造设备.jpg
上一条: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数字经济”和“生命健康”领域基础研究重大科学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专利转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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