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收回范围:
1.2015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6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
2.收回资金范围是指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2015年度结题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于2018年12月中旬前能够尽量使用项目财政拨入结余经费,2019年初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要求收回财政结余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