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11月13日 11:57  点击:[]

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收回范围:

  1.2015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511日至1231日且2016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

2.收回资金范围是指截至20181231日仍未使用的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2015年度结题的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  

请有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按照通知要求于201812月中旬前能够尽量使用项目财政拨入结余经费,2019年初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要求收回财政结余经费。



上一条:关于做好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高校产学研创新基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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