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绍兴市科技局通知,需对部分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照合同书要求实施,检查具体进展情况。
2、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对项目是否按照合同书投入、开支经费,经费使用是否规范、合理,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有否重复立项等各类财务问题进行核查。
3、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要求:
1、各学院要督促项目负责人根据中期检查内容要求,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认真做好项目自查工作,并填写《绍兴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见附件)。
2、各学院请于
9月
25日
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科技处307室。联系电话:752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