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十一五”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年03月05日 00:00  点击:[]

各学院(部、处):
“十一五”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成果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要求
(一)“十一五”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项目
1、推荐范围
(1)推荐项目的时限以200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立项或结题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推荐项目的负责人应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注册会员。
2、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主要以该项目取得的学术成就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同时结合项目完成情况、学术意义和水平、取得的研究成果、人才培养情况、国际合作与交流成效及在此项目基础上获得其他类项目资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评价指标为:1)已发表的高水平论文或专著;2)已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励;3)后续转入的国家级科研项目;4)应用该项目基础研究成果或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十一五”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论文
1、推荐范围
推荐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优秀论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论文应以2006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已经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全文发表的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管理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学术论文。
(2)推荐论文须明确标注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如明确注明“本研究得到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编号为XXXXXXX”或“This material is based upon work funded by Zhejiang Provincial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China under Grant No.XXXXXXX”等字样或类似内容。其他语种参照翻译。
(3)推荐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应为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注册会员。
2.推荐要求
推荐论文主要以该论文的创新性与学术影响力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同时结合国际权威检索数据库(如SCI、EI、ISTP、SSCI)收录、论文被引用数以及发表论文的刊物影响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评价指标:1)论文的创新性(是否处于研究前沿,是否属于研究热点,论文的被引次数);3)论文的国际知名度(是否发表于世界著名期刊);4、发表论文的期刊水平(期刊的主要指标所在学科位置)。
二、推荐材料与时间
请申报人于3月25日前将生成的PDF文件申报表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签字后送科研处。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电话:88341290。


相关附件:
·pj.rar


上一条:关于申报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绍兴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