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9月27日 12:53  点击:[]

各学院(部、处):
  为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申请教师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申报通知等”材料。
  2、申报立项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立论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的项目。鼓励和支持开展对策类课题研究。
  (2)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或已承担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或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教师不得参与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项目参与人只能同时参与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4)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
  (5)高职高专院校一线教师主持项目的比例不得低于60%。
  3、根据省教育厅项目申报要求,学校决定给予理工类立项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项。请各项目负责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在“申请总额” 栏中填写0万元;“其他经费及其来源”栏中填写上相应经费(理工类项目1万元/项,人文类项目0.5万元/项,学校自筹),项目开始时间统计填写:2016年10月,研究期限2-3年(完成时间填写为2018年10月或者2019年10月),并做好项目经费预算,自筹经费参照校级经费进行管理。
  4、申报材料:
  2016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请已获学院(部、处)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负责人,登陆省教育厅网络申报平台(网址http://www.zjkysz.cn/),没有进行用户注册的老师,首先要进行用户注册,待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已注册的老师可用原来的用户登陆),才能进行网上填报,并用A4纸打印《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请见附件,启用2015年新版本)一式2份。相应电子文档(发e-mail:lixr@usx.edu.cn)。
  5、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0日
  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省教育厅对下达给各高校的项目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本科院校占比逐年降低,高职高专院校占比适度提高。我校申请项目指标比往年有所减少,因此学校要求各学院最多申报1项。请各学院(部、处)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填报《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请见附件)一式1份。
2016年省教育厅项目申请通知与申请书.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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