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
为做好浙江省公益技术研究与软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我处整理了2016年12月前到期待验收的浙江省公益技术研究与软科学研究项目清单(见附件),请有关项目负责人按照验收工作要求及验收材料样表(见附件)及时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现有关验收工作流程强调如下:
第一步,项目负责人根据浙江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87054742或87054076)在项目到期日前3个月发送电子邮件的“项目输入授权码”, 登录浙江省科技报告呈交系统网(http://kjbg.zjkjt.gov.cn/)按要求填报项目科技报告。
第二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合同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登录浙江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http://xm.zjkjt.gov.cn/)填报项目验收申请(如果要申请延期,必须在项目实施期内提出申请,最长延期12个月)。
第三步,申请项目验收,需向项目组织单位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合同(任务)书;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技术报告、科技报告收录证明和项目执行绩效自评表;
4.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决算报告;
5.与项目成果有关的科研数据、技术资料、专利、论文等;
6.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具有法定资质单位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用户报告和相关的经济社会效益等。
第四步,财政经费拨款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重大、重点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拨款20—50万元(含20万元)的项目可由项目承担单位内审机构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无内审机构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项目经费审计报告。拨款20万元以下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第五步,验收组织单位(重大和重点项目原则上由省科技厅组织会议验收;一般科研项目、软科学项目委托市级科技管理部门或省级归口管理部门组织会议或者通信评议验收)。根据省科技厅有关要求组织会议(或者通信评议)验收。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第六步,项目验收后10日内,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http://xm.zjkjt.gov.cn/)按要求对验收项目的名称、承担单位、完成人员、验收意见和验收专家组名单等进行网上公示。
第七步,经公示无异议的验收合格、基本合格的项目,浙江省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网中会显示“项目验收证书号码”,再由项目组织验收单位凭“项目验收回执”(见附件)和自行打印的科技报告收录证明复印件到浙江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办理科技项目验收证书与换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原件
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