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2016年10月31日 11:12  点击:[]

各相关学院(部、处):

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有关管理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对2016年项目年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检查对象:

2016年新立项项目外所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含重大转重点、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以下简称某年项目),不含修改复审、已经提交结项的项目,今年底前预备结项的项目也可不参加年检。

检查工作要求:

1.年度检查以中期检查为重点,所有项目在研过程中都应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其他年度(除立项、结项年度)提交进展报告。

2.本次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为2015年项目,以及2015年未参加中期检查的2014年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参加检查,其他在研项目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见样例);2015年项目如原定在20187月以后完成的(以项目立项时记录为准),可以在明年参加中期检查,但本次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如有研究期限将至且未来两个月内无法提交结项等重要事项需要变更的,一并填写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3.各课题组应高度重视年度检查,根据各自实际组织年检工作;以年检为契机促进项目按进度、高质量推进研究;严格控制申请延期。计划年底前提交结项而本次免检的,如未按时提交,届时需作出情况说明,无正当理由或未予说明的,公开通报批评并记入课题申报诚信档案。

4.各课题负责人填写《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确需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另行填写汇总表。

5.2016年立项的国家项目负责人不需要参加年检。若有项目负责人需要变更成员等,可以在此次年检中提交相应材料。

各课题组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需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其他各项目提交进展报告;(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需变更的项目);(3)《浙江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查情况汇总表》、《浙江省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延期汇总表》。其中(1)为纸质2份和电子稿(统一按照“负责人姓名+项目号+《中期检查表》”或“负责人姓名+项目号+进展报告”的格式命名),(2)为纸质稿(一式三份,双面打印),(3)为电子稿。上报材料截止时间为 2016 1125 电子稿发至邮箱:zhough1068@163.com

请各相关学院(部、处))通知各课题负责人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做好本次年度检查工作,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上述材料。

联系人:周桂华,联系电话:88341290

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zip



上一条:关于启动2017年上半年科研人员赴企业挂职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2013-2015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座谈会的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