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
现将《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请见链接http://www.zjnsf.gov.cn/h/01/news_view.aspx?appid=GUDC8A5C25B1903207BC5CB791B0F1D1483或附件1),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安排
1、验收项目范围
研究期限至2016年12月的基金项目(名单见附件2),也允许原研究期限至2017年12月,且实际绩效分达到60分(含)以上的省基金项目提前一年结题,网上按时填报项目验收材料即视为申请提前一年结题。。
2、验收材料要求
拟结题项目应网上填报《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材料》(以下简称《验收材料》),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省基金网站在线填报并上传研究工作总结、资金开支财务详单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上审核后,由系统生成《验收材料》PDF文件。项目负责人应将该《验收材料》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材料并装订成册,签名后递交所在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盖章。《验收材料》的填写内容详见相关网页。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我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科发计〔2014〕182号)要求,“拟结题项目负责人需通过科技报告审核,……方可组织验收”,即通过科技报告审核已作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前置程序。
科技报告的审核工作由浙江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设在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科技报告填报工作联系人:徐锦英、吕琼芳;联系电话:0571-87056442,87054742。拟结题项目负责人凭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提供的授权码(授权码可在省基金网站的《验收材料》网上填报页面查询)登录该中心网站(http://kjbg.zjkjt.gov.cn),完成科技报告的撰写、自审和呈交工作。科技报告撰写规范可通过该网站“学习培训”栏目查询。特别提醒:拟结题项目负责人务必按时提交相关科技报告,并按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的要求修改报告,以确保在2017年3月5日前通过审核。未按时通过审核的,验收申请将不予通过。
重点、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拟验收项目,除按上述要求网上填报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纸质《验收材料》外,还需另行准备纸质汇报材料一式五份,内容包括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的《验收材料》及其附件,附件包括:《资助项目研究计划》、《申请书》、相关变更材料、论文全文等研究成果,请将上述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并准备好会议验收汇报用PPT。
3、有关注意事项
项目负责人应详尽填写研究工作总结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栏目。填写研究成果时,发表的论文应上传论文的PDF文档,未上传的,不计入本项目研究成果。此外,未正确标注省基金资助,论文作者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或与资助项目研究内容无关的论文不应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请勿写入研究工作总结。
为更好地评估省基金项目完成绩效情况,省基金办已制订了结题项目成果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并已融入省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项目负责人填报验收材料后,系统会自动计算相应的绩效分值。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据实填报,填写错误的成果将不计入成果绩效总分。如项目实施后有显著或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应由单位出具经济效益证明,由本单位分管科研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资金开支”时,请按有关经费管理文件的要求,并对照《资助项目研究计划》中的预算科目填写。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申请延期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每次一年)。如需申请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在《验收材料》填报期限内(学校要求在2016年12月15日前),经由省基金网站提交延期申请,并由依托单位经省基金网站审核上报我办。经我办批准延期的项目,在结题前应当按时填写《进展报告》。
二、填报截止时间
1、网上填报:2016年12月30日
2、书面材料:2017年1月10日(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另外,重点和杰青项目结题验收会议预计安排在2017年3月,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参加结题验收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
2017年省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