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要求做好2017年度拟结题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报告”呈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3日 09:03  点击:[]

各有关学院及项目负责人:
  2017年度我校拟结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材料已上报省自然科学基金办。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我省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科发计〔2014〕182号)要求,“拟结题项目负责人需通过科技报告审核,……方可组织验收”,即通过科技报告审核已作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前置程序。
  科技报告的审核工作由浙江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设在浙江省科技信息研究院)负责。科技报告填报工作联系人:徐锦英、吕琼芳;联系电话:0571-87056442,87054742。拟结题项目负责人登录浙江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zjkjt.gov.cn),点击“报告呈交”,凭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提供的授权码(授权码可在省基金网站的《验收材料》网上填报页面查询),完成科技报告的撰写、自审和呈交工作。科技报告撰写规范可通过该网站“学习培训”栏目查询。
  特别提醒:请有关拟结题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见附件)务必于2月28日前提交相关项目科技报告,并按省科技报告管理中心的要求修改报告,以确保在2017年3月5日前通过审核。未按时通过审核的,验收申请将不予通过。
  有关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
附件 2017年度绍兴文理学院承担的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清单(拟结题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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