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04月28日 10:22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处):
  2018年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申请者登录浙江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7/0101_76040.htm的通知通告栏或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选题范围
  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主要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部署要求,聚焦中央以及我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科技政策与对策研究,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具体选题要求见附件中的省申报通知)。
  3、申报要求
  (1)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要求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2)申报单位应当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的公益性机构。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
  (3)优先支持优秀研究团队开展稳定持续的专题研究。优先支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操作性强且有明确成果应用部门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政府部门或高新区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4)各归口管理部门按限额申报数推荐,限额与各承担单位科研信用综合情况挂钩。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应占各单位申报数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高于申报数20%。
  (5)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如果申请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报2018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6)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2018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4、申报方式
  2018年度省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采取自主申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并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请老师请登录省科技厅官网主页“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或浙江省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pm.zjsti.gov.cn/lib/login.html)中进行网络申报,首先进行用户注册,主管部门:绍兴文理学院,待学校审核成为正式会员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已注册的会员老师,可利用原来的用户名与密码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网上申报并通过依托单位审核后,形成有“审核通过”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5、申报材料:书面申报书一式3份,包括: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经费概算表、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并装订在一起。申请表要求带有“审核通过”字样,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保持一致。
  6、截止时间:2017年5月25日(网上申报并交书面项目申请材料初稿各1份、部门申请项目汇总表1份)
  请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因为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所以,请各学院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排序后报送我处。待学校初评通过后,有关老师再正式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三份(带有“审核通过”字样,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保持一致)报科技处。有关申报事项,联系人:李新荣,联系电话:88341290。
  2018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与汇总表.zip 



上一条:转发绍兴市科技局关于开展第一届“最美绍兴科技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浙江省科技厅《关于征集浙江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