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处):
2019年度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或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1/detail0101/2018/0101_82737.htm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设计项目
主动设计项目。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我厅在征集需求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主动设计了159个项目(课题),其中工业领域55个、农业农村领域37个、社会发展领域54个、国际合作领域1个、军民融合领域12个。主动设计项目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设区市和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方式组织申报。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的项目,如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应当与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申报,并承担相应的自筹经费。涉农科技企业可适当放宽申报门槛。有关老师根据研究内容要求及申报项目主体要求,有针对性地以我校为主持单位进行申报。
二、优先支持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特色小镇、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内的申报单位;
2.产业化项目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与高校院所产学研联合申报;
3.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4.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较大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有风险资本介入的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
5.45周岁以下中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6.经认定的浙商回归企业;
7.创新型领军企业和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所在企业;
8.建有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完成3年重点企业研究院项目,且项目实施绩效明显的企业;
9.工程建设单位应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成果的工程建设项目;
10.与申报企业核心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
三、申报资格与要求
1.申报单位和需拨付省级财政经费的参与单位原则上应为在我省注册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含院所专项中的条件建设和设备购置类项目)数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在研项目不得超过2项、合计不超过3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3.企业承担项目一般不超过1项,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含培育)可承担不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数已达上述限定的,不得申报本项目。
4.项目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在知识产权、环保、金融、生产安全等方面信用记录良好,无信用不良记录。
5.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通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7年度评估结果及有关情况的函》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017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1家国家考核优秀和7家省级考核优秀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详见附件4),可单独申报一项国际合作项目,不计入限额申报数。
6.网络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实行网络在线填报方式,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须通过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的“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申报系统于2018年5月10日开放。有关老师必须先进行用户注册,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登录进行网上申报。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包括申请表、可行性报告和经费预算书等相关材料)。
2.学校申报时间:2018年6月8日。
请拟申报老师提前联系科技处,并按时进行申报工作。联系电话:88341290,联系人:李新荣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2019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zip